关圣帝君灵签 · 第 17 签
第一七签:乙庚
传统签等: 下下签
签诗
田园价贯好商量,事到公庭彼此伤。 纵使机关图得胜,定为后世子孙殃。
典故与文本说明
价贯商量。戒勿刻剥欺压。刻剥必致争讼。公庭浪费。彼此均不利。何益之有。机关得胜。子孙受殃。言心术狡诈。上千鬼神之怒。果报有不爽也。人务贪谋。顾 不为子孙计哉。
解签
凡事在商场上,必须凭着公平及真心,不可仗势欺人,刻意剥削他人,如将事情闹上公堂,将对自己不利,甚至两败俱伤。緃使利用手段而获胜,也不是真正的胜 利,公理自在人心,天地神明都看到了,其祸害将殃及子孙,所谓“不是不报,只是时候未到”,要深思。此签表示你经常违背常理行事,对私德有所损伤,怕会伤到后代,要小 心谨慎。
传统断语
事悖理、讼必伤、名未济、财平常、产勿谋病宜禳、宜谨慎、保安康。
分类参考
- 运势
- 非君拙也,是时不予,命之所致,免伤身心。
- 家庭
- 人口虽旺,人心不和,最大障碍,谋和优先。
- 财利
- 暂守之可,非份之想,福变祸至,戒之慎之。
- 事业
- 守今之势,得平安可,盲目前冲,害人害己。
- 升迁
- 今年恐难,因身不适,先健身心,不妨试之。
- 姻缘
- 两造不合,天生背对,何以合之,速分手可。
- 考试
- 目下之境,非份之想,莫可前进,方得分寸。
- 健康
- 久病痼疾,复发之苦,为治痊难,速予设法。
- 远行
- 出之不宜,气候阻害,居家心安,宜从之可。
- 诉讼
- 不可为也,遇横柴类,忍之受之,可享太平。
- 失物
- 无望之也,己已不知,从何觅起,新添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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